近日该县文史工作者拓印县域碑刻时,发现一块清光绪元年(1875年)《钦加知州衔直隶顺德府内邱县正堂加十级王谕》碑刻,实为惩戒“示谕”碑记,距今145年。
该碑为长方形,长0.65米、宽0.50米、厚0.14米,全碑192字。碑文记载了张氏父子在官府当差,其次子仗势搅扰义学,村民诉讼至县衙,被知县革职惩处,并示谕村民,以便监督,违犯必惩。
内丘县文史工作者李恒坤介绍,该碑为内丘知县所立“示谕”碑,“谕”前只书写知县姓氏,属于一种特殊格式。该碑刻对研究清代民事诉讼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。另外,碑刻上的“钦加知州衔”和“加十级”,对研究清代地方官员加封虚职官衔的现象具有一定价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