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来,在电影人呼吁影院尽早开业的同时,也有很多声音提出电影圈应当突破定式思维,把更多内容产品向网络平台开放,而不应当抗拒《囧妈》这样的电影选择网络首发。其实,电影作为一个高度市场化的文化领域,有其自身的生产逻辑、市场逻辑和产业逻辑。举望全球,以互联网对社会生活的渗透度相比较,数中国最高。在我国,电影和互联网的融合早已开始并格局初定,其本身是共生并存而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。应该说,一部电影首先在哪里发行是由市场决定的,取决于它早期的定位和投入产出测算,这也是创作规律。
所以不妨回到一个基本问题,即我们为什么需要影院电影(这里所说的“影院电影”,是指区别于网络电影、以线下市场为首发目标、在成熟电影工业体系中创作完成的大制作、强影响电影),为什么要保卫传统电影赖以生存的影院这个观影场?
影院观影创造的文化场域是互联网观影无法替代的。电影从诞生之初就有着鲜明的集体消费属性,《工厂大门》《火车进站》这样极短的早期电影片段亦是如此。人们在剧场的舞台上拉起幕布,等一束强光投射后形成影影绰绰的活动画面,观看观察幕布上人物行为和故事情节,时而哭泣时而大笑,将自身代入电影的内容并被感染,这种感染令人感到的愉悦,不能不说很大程度上是影院的特殊氛围营造和影响所致。因为在这个黑暗空间中有许多正在与你共同体验此情此景的人,它帮助人与人之间在短期内建立了一种内在联结,创造了一种暗合的共鸣情绪。这种情绪既是共通的,具备同一依附的,也是个体的,因人而异、千差万别的。它既是即时的,也是可以作为未来讨论交流话题并继续生长深化的。所以说电影的“剧场性”创造的是一种高度同一的氛围空间、影像记忆和文化场域,这是其他类型的文化产品很难替代的。近10年来,在互联网高度发展和渗透生活的同时,线下电影市场规模体量一直保持持续快速增长,充分说明影院消费和互联网视听消费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,观看影院电影越来越成为消费者的刚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