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宵节赏灯源于上古民众在乡间田野持火把驱赶虫兽,希望减轻虫害,祈祷获得好收成。而真正作为习俗固定下来则始于东汉明帝刘庄。汉明帝敕令正月十五夜晚在皇宫和寺庙里点灯敬佛,士族庶民也都挂灯,从此形成了元宵赏灯的习俗。那时,仅元宵节一天张灯,到唐代改为三天,宋代增加到五天,明代则长达十天。明代《帝京景物略·灯市》记载:“而上元十夜灯,则始我朝,太祖初建南都,盛为彩楼,招徕天下富商,放灯十日。今北都灯市,起初八,至十三而盛,迄十七乃罢也。”也就是说,明朝时北京的灯节,从正月初八上灯到十七落灯,持续十天,蔚为壮观。
《帝京景物略·春场》还记载:“八日至十八日,集东华门外,曰灯市。贵贱相沓,贫富相易贸,人物齐矣。”东华门王府街东,崇文街西二里许,为明代张灯区域,“灯市口”之名由此而来。《日下旧闻考》也这样记载:“前明灯市在东华门王府街东,崇文街西,亘二里许,南北两廛,即今之灯市口也。”
明代元宵节时,京城家家户户悬挂五色彩灯,其上绘有翩翩起舞的各色人物、花鸟鱼虫,竞相争艳。灯市上还有笙箫鼓乐表演、杂耍以及放烟火的小摊贩等,五颜六色的烟火与彩灯相映成辉,可谓火树银花不夜天。
清朝雍正年间,雍正皇帝下令内城禁止开戏院及旅店,商人迁出内城。京城灯市遂移至外城,主要在正阳门外及花市、琉璃厂等处。清朝的灯种类在明朝彩灯的基础上又增加了玻璃灯和西洋灯等,灯上所绘内容也更加丰富。清代诗人符曾写有《上元竹枝词》,诗云:“珠络流苏照宝灯,星球佳制出时兴。游人齐集琉璃厂,巧样争夸见未曾。”
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,年轻女子是不能随意出门抛头露面的,但元宵节是例外。“今夕何夕春灯明,燕京女儿踏月行。灯摇珠彩张华屋,月散瑶光满禁城。”明代名臣张居正的《元夕行》描绘了北京城元宵夜女子们赏月观灯的盛况。
不仅京城里的女子会观灯幽会,其他地方的女子也会穿戴一新,走出家门踏月夜游,在元宵夜浪漫“走一回”。明代诗人唐寅的《元宵》诗曰:“有灯无月不娱人,有月无灯不算春。春到人间人似玉,灯烧月下月如银。满街珠翠游村女,沸地笙歌赛社神。不展芳尊开口笑,如何消得此良辰。”
由于观灯人多,还有女子迷路的,明代散曲家刘效祖《灯市词》写过这样的诗句:“谁家闺女路旁啼?向人说住大街西。才随姥姥桥边过,看放花儿忽失迷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