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为一个哲学概念,“扬弃”指的是一方面继承和发扬旧事物内部积极、合理的因素,另一方面抛弃和否定旧事物内部消极的、丧失必然性的因素,是发扬与抛弃的统一。在IP改编过程中,正确合理的扬弃观是确保创作成功的基础和前提。以影视创作为例,原作的精神主题、故事脉络、人物特质等本质的内核元素应被保留并弘扬,而那些不适宜用影像表现、不符合视听传播规律的部分则应被删减或舍弃。从阿耐小说《大江东去》衍生出的电视剧《大江大河》《大江大河2》,便在精神和故事层面都从原作中巧妙萃取出了思想主脉与艺术精华,并把改革艰难性的现实逻辑合理转化成了戏剧创造逻辑,既成就了剧作自身的品牌效应,也让观众在剧中人物的艰辛和梦想中读懂了“国之大者”。
然而,有些IP改编却由于此方面的处理失当而受到不同程度的非议。改编自作家亦舒20世纪80年代描写香港社会的同名小说的电视剧《流金岁月》,只是简单移植了原著中的地域和时代背景,导致社会情境与文化内涵相互抵牾、年代氛围错乱不清,削弱了作品对现实生活的参与感和介入性。同样,改编自同名原著的新版电视剧《鹿鼎记》也未把原著的精神肌理恰适地植入其中。老版《鹿鼎记》既是一出引人发笑的喜剧,也是一部“掩卷悲从中来”的正剧,寄寓了对当时社会体制和国民性的深刻批判,而新版《鹿鼎记》却沦为一场夸张的闹剧,观众无法在浮夸的观感中体悟到历史的纵深幽微、封建王朝的腐朽没落以及在浮世绘中拼命挣扎的个体命运。此外,新版《鹿鼎记》还将原著中的人生况味置换为苦情剧的怨和惨,几位主要人物的性格气质也在剧中被颠覆和模糊,与观众的心理预期严重错位。
IP不是影视创作生产的“护身符”与“万能药”,其本身并无对错之分,关键在于创作者对待原作的态度和改编原作的功力,即是否能够认准并抓住原作的“黄金内核”,是否能够把握好凸显什么、隐匿什么,是否能够将正确的扬弃观充分到位地贯彻到作品的创造与打磨之中。只有在这些方面清醒理性、有所作为,才可能用“有灵魂的改编”征服观众。